科学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迅速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规范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维护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特种设备监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海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海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试行)》《海南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三亚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文件,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三亚市行政区域内纳入《特种设备目录》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适用范围内的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管道在运行、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等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火灾、泄漏等事故。
(1)管道的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输油站、输气站、配气站、处理场、清管站、阀室、阀井、放空设施、储气库;
(2)管道的水工防护、防风、防雷、抗震、通信、安全监控、电力等设施,管堤、管桥以及管道专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设施;
(1)南山-三亚天然气输气干线始于南山首站,终止于三亚门站,总长39.066km,设天涯和羊栏截断阀室两座,经过南山小学、南山一村、南山门口、布福村、布道村、东风村、岭脚河、岭脚村、大宝山、妙林河、凤凰河等多个村落、河流地区,穿越高速3处,公路4处,铁路9处。
(2)太平洋石油公司航油长输管道位于三亚城市西侧,途经三亚市天涯区、六个村(红塘村、步甫村、黑土村、马岭新村、桶井村、梅村),经过53条公路,其中水泥地面36条,普通公路17条,跨过高铁3处,经过4条河流,有多条农田排水沟经过,西起红塘码头,东止凤凰机场油库,全程17.2km。
(3)三亚-东方输气管道起点位于三亚市崖州区梅联村,途径三亚市崖州区、天涯区、海棠区,经过红塘村、过岭村、梅村、桂山村、南春队、槟榔村、海棠湾镇东溪村等多个村落,经过河流7处及多条农田排水沟,穿越高速3处、公路8处、铁路3处,三亚市境内全长87.1km。
(4)文昌-琼海-三亚输气管道起点位于三亚市崖州区梅联村,途径三亚市崖州区,经过长山村、盐灶村、保平村、临高村、大蛋村等多个村落,经过河流5处及多条农田排水沟,穿越高速1处,公路2处,铁路3处,三亚市境内全长30.5km。
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本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石油(包括原油、成品油,下同)、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具有高压、易燃、易爆等特点。可能导致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主要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2)人为损害:误操作,施工危害、占压、重载碾压管道,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盗窃管道输送、存储、泄漏、排放的石油、天然气,以及恐怖袭击等行为,引发管道泄漏、火灾或者爆炸等事故。
(3)自然灾害: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以及洪水等造成管道泄漏、火灾或者爆炸等事故。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防范,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和人员、财产损失。
(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市级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各负其责,有效处置。
(3)坚持备用结合、专兼结合。各区人民政府和有关企业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组建各类专业和兼职应急队伍,在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扎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4)坚持科学处置、及时救援。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专用装备作用,科学、及时、高效开展处置和救援,持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5)坚持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全面、及时、依法、准确发布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和应对负面舆情。
《三亚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三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专项预案,服从上级《三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同时,本预案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工作基础上编制,通过全面系统梳理我市长输管道走向范围内可能面临的涉人生命安全的各类风险,科学及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本预案与《三亚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相互补充、衔接关系。
构建市、区、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各相关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备案;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组织制定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备案。
市重大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是负责处置三亚地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市级指挥机构,其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指导下,统筹协调、组织和指挥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市重大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三亚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市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担任。市重大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针对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设有办公室及应急工作组: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疏散安置组、后勤保障组、调查处理组、善后工作组等9个工作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市重大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与三亚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市危化品指挥部)建立沟通机制,资源共享,危化品专业救援处置由市危化品指挥部负责。
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科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发生突发事件的企业。
市重大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1)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从海南省应急管理厅专家库中选择或者由市重大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聘请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和技术骨干组成。
(2)综合协调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事发地区人民政府配合。
(3)抢险救灾组: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住建局、三亚支队、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省三亚警备区、市科工信局、事发地区人民政府、事发行业主管部门、应急专家配合。
(6)疏散安置组:由事发地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发生突发事件的企业配合。
(7)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三亚供电局、发生突发事件的企业配合。
(8)调查处理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总工会、事发地区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参加,并可视情邀请相关专家参加。
(9)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区人民政府牵头,市人社局、市公安局、有关保险机构和发生突发事件的企业参加。
总指挥职责:发布一级和二级应急响应时,立即前往现场配合省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全面组织指挥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完成事故应急救援、协调工作,或者受总指挥委托完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根据市重大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命令,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导开展相关工作;综合分析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正确研判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以及紧急状态,评价其影响范围、程度,提出应对措施;按分级响应的规定,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工作。
办公室职责:根据突发事件情况,提请市重大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或解除应急响应;负责执行市重大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市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救援和事后恢复工作;做好应急值守;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定期组织修订本预案,指导相关区人民政府和管道企业做好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衔接和备案,督促检查预案演练工作;组织协调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研究及业务培训工作。
(1)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参与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方案论证和救援措施的制定。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方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向市重大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提供科学有效的方案,参与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评审工作,参与宣传培训、预案演练评估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
(2)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力量、物资;组织环保、质监、国土、水利、气象等专业队伍对环境、特种设备、地质、河道及气象进行监测研判,为救援决策提供基础信息,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负责信息收集传送,汇总突发事件处置进展,组织相关专家对管道设施安全突发事件救援方案、城市保供方案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持,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适时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组织媒体向公众宣传自救防护措施。
(3)抢险救灾组:负责制定救援处置方案,组织有关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防范次(衍)生突发事件。
(5)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医疗专家和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后心理应激障碍。
(6)疏散安置组:负责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7)后勤保障组:负责保障应急救援所需通讯、经费、抢险物资和抢险装备;负责道路修护;负责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负责组织运送人员和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配合做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本市石油天然气资源调度及供应安全,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协调、调查和总结评估。
(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指导协调转移临时安置受灾人员或者受威胁人员,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等应急救助。组织协调、调动相关专业、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参与事故应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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