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在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
一是紧扣政策导向。围绕中央和省近期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突出省“28条措施”涉及的扩大有效需求、增强发展动能、保障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找准聚焦点、着力点、突破点,细化研究,配套落实。
二是紧密结合实际。立足宿迁当前发展阶段性特点,查堵点、破难点、治痛点,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有效投资、支持重点产业、推动科技创新,力争政策举措更具针对性。
三是注重前后衔接。与今年初“省42条”“市30条”以及省最新出台的“28条措施”充分衔接,统筹正在酝酿的支持光伏、膜材料、房地产、快递物流等重点产业行业以及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增量政策文件,放大政策叠加效应。
四是突出政策实效。突出真金白银的干货,力求靶向施策、精准滴灌、条条“干货”,以便市场主体、重点群体和基层单位对政策措施“对号入座”,着力解决经济运行实际问题。
第一方面,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推动特色商业街建设,支持苏州街、新盛街等重点街区丰富业态,提升运营水平,争创江苏省示范步行街,组织开展市级高品位特色商业街培育建设,打造消费新地标。深入实施消费促进“135”提振计划,持续开展“嗨在宿迁”消费、“四季歌”主题活动。鼓励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等政策,积极举办文旅消费促进活动。全面落实便利二手车交易的各项政策,有序实施新能源汽车有关财税优惠政策,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活动,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鼓励室内全智能装配一体化,促进家庭装修消费。支持企业积极开展网络促消费活动,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提升线上销售规模。
第二方面,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快谋划、梳理“十四五”后半期新开工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认真做好交通、水利、能源、城市建设等十大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储备和对上申报业务指导,积极争取更多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纳入需中央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的国家重大项目清单。严格落实国家、省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相关政策,支持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投资收益水平较高的项目对外推介,力争更多符合条件项目纳入投贷联动对接清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持续完善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完善拿地即开工、信用承诺制、容缺审批举措。启动编排新一年度项目清单,甄选一批投资体量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项目纳入投资计划。
第三方面,支持重点产业行业。支持千亿级产业,深入实施千亿级产业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统筹衔接企业培育“5321”工程、链主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及时兑现有关奖励政策。支持现代服务业,现代服务业“432”产业体系重点行业当年贡献度前3名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新认定符合条件的省领军企业、标杆引领典型企业、“两业”融合试点单位给予相应奖励。支持光伏产业,鼓励金融机构设计多元化金融产品,加大对光伏项目绿色信贷的支持力度,鼓励推行光伏、储能等相关领域保险产品。调动社会资本投资光伏发电的积极性,鼓励不同所有制资本合作开展光伏开发。支持膜材料产业,梳理编制膜材料产业链招商图谱,对新引进国际国内行业龙头、对产业有重大引领支撑作用的项目予以支持。支持房地产和建筑业,切实抓好《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落实,继续做好购房财政补贴、退税补贴,不断优化公积金政策。进一步支持快递物流业、电子商务业、中小微企业。支持个体工商户,持续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给予社保政策补贴,创新个体工商户“活跃贷”金融服务,提供创业信贷支持。
第四方面,促进外资外贸扩量提质。市级层面每年在香港、德国等地举办2场以上外资专题招商活动,县区(功能区)每年在境外及境内外资密集区各举办1场以上外资专题招商活动。加强重点外资项目要素和服务保障,积极推动解决外资企业困难问题。对当年实际使用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项目,争取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支持企业参加德国科隆展、华交会、日本大阪展、广交会、“江苏优品·畅行全球”等展会,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优化汇率避险产品和服务,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实力度,提升企业跨境贸易资金结算效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承保和理赔条件,推动信保机构适度提高风险容忍度,简化报损索赔程序,应赔尽赔、能赔快赔,满足企业在手订单的合理限额需求。
第五方面,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激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打造一批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高水平研发机构。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对企业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给予资助。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单位和产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开展基础研究。企业引进省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在本市内转移转化的,企业受让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单项超过100万元且科技成果在本市转化的,各类技术转移机构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转移转化成果的,技术经纪人(经理人)服务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转移活动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成果到宿迁创办、领办企业的,给予相应奖补。
第六方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保持收费标准全省最低,按照“能免则免、应免尽免、部门付费、财政兜底”原则,在上级政策允许范围内,全面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经营服务性收费,保持收费项目全省最少、收费标准总体最低,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推进信用服务优化提升,强化信用修复“管家”服务,健全“两书同达”“两网通办”“异地修复”等机制,开发信用修复“一键帮办”平台,推动信用修复申请在线流转和办理,减少企业修复综合成本。创新信用监管“赋能”服务,审慎纳入失信企业名单,支持企业及时纠错。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制定涉企轻罚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开展特色经营活动轻微违法行为,以宣传劝导、自主整改为主,及时整改到位的,不实施处罚。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政务服务便利化为宗旨,融合线上线下手段,推进高效审批、便捷办事,实现办事速度全省最快、效率全省最高。推进“办事窗口下沉”,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可办”“最多跑一次”。优化窗口服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数据资源,打通“信息孤岛”,实现“一网通办、全域通办、跨省通办”。
答:对于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可以通过线上申请的方式享受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 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答:办税缴费“零跑动”和“最多跑一次”是一直以来的目标和努力方向,推出了一系列方便纳税人、缴费人的服务举措。一是丰富网上办税缴费功能,提倡“非接触式”办理。积极推广应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江苏税务”App、“个人所得税”App、社保费“网上办”“掌上办”、出口退税“网上办”等线上办税缴费渠道,最大程度推动全程“网上办”,办税缴费“零跑动”。二是丰富线下办税缴费渠道,减少排队等候时间。新建宿城区办税服务厅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税服务厅,在全市设立税邮合作点32个,实施税费事项“全市通办”,构建“一口进出”机制,最大限度减少跨机构流转,避免“多头跑”。三是探索12366问办结合,强化前置引导作用。12366热线是纳税人缴费人咨询税费问题的主要渠道。去年实现了12366“一号对外”,今年进一步推动税费服务咨询模式转型,加强12366与12345的深度合作,推进税费咨询“一次性答复”“一揽子解决”。
后续将进一步整合税费服务资源,以建设全市税费服务运营中心为抓手,聚焦“精细服务”,着力解决税费服务供给与需求不匹配问题,实现税费服务能力的全方位提升。
问题3:在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方面,强调了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请问在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有何做法?
我们始终将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放在首位。一是着力优化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统一事项实施规范,形成相对稳定的事项清单和更加精准的办事指南。二是细化分类审批流程图,依托省工改办初步确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融合我市相关改革政策,从企业需求和审批实际出发,梳理出符合我市情况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三是深化重大项目建设审批“一件事”改革,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推行重大项目“拿地即开工”“交地即发证”和“竣工即交付”,提供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施“线上+线下”融合新模式,权力推动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竣工、早达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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